内部网
|
邮件中心
|
设为首页
|
本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English
站内搜索:
业务频道
|
检务管理
|
产地证签证管理
|
卫生检验检疫
|
动植物检验检疫
|
检验鉴定监管
|
食品检验检疫
|
认证监管
|
科技工作
|
执法稽查
|
标准法规查询
|
产品质量信用专栏
|
应对技术贸易壁垒
|
国际旅行卫生保健
|
检验检疫协会
|
信息服务平台
|
技术实力
信息公开规定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机构
信息公开意见箱
信息公开监督信箱
局长信箱
12365咨询留言中心
12365投诉举报中心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2012/5/18 7:13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公众参与>> 投诉举报中心
咨询留言中心
|
投诉举报中心
|
局长信箱
|
网上调查
投 诉 举 报 须 知
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投诉举报范围
属于执法稽查大队受理范围的:
(一)检验检疫管理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其他与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规定的行为。
属于监察审计室受理范围的: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在行风方面以及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
以下情况不属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投诉举报范围
按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广东检验检疫部门管辖的,请向具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举报。
三、
投诉举报的方式
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网上以及其他方式向检验检疫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四、
投诉举报应说明的内容
投诉举报时应说明被投诉举报人或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手段,并尽可能提供与违法问题有关的线索和证据,为检验检疫执法部门查处提供帮助,如:原始凭证、资料等。要求投诉举报人尽可能以实名投诉举报并留下联络方式,以便检验检疫执法部门向投诉举报人进一步了解案情及调查取证。
五、
投诉举报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采用具有人身攻击或侮辱性的文字和语言,投诉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六、
除特殊情况外,有关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您的投诉举报问题给予回复,没得到回复前请耐心等待,不要重复发表同样的投诉举报;如果事情紧急,您可以在“投诉举报电话”栏查询相关部门电话,通过电话咨询。
七、
投诉举报发表成功后,请务必记住系统反馈给您的投诉举报受理号,您将通过输入投诉举报受理号查询到有关部门给您的回复。
李延辉
黎庆翔
黄伟明
丁汉东
马锦榆
陈小帆
张崇刚
国家质检总局令
联合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国家认监委公告
国家标准委
政工园地
科技兴检双月刊
国际旅行卫生保健
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检验检疫协会
玩具检验中心
质检总局网站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国家标准委
广东局分支局
广州检验检疫局
黄埔检验检疫局
汕头检验检疫局
湛江检验检疫局
花都检验检疫局
从化检验检疫局
番禺检验检疫局
江门检验检疫局
新会检验检疫局
开平检验检疫局
阳江检验检疫局
佛山检验检疫局
高明检验检疫局
惠州检验检疫局
大亚湾检验检疫局
河源检验检疫局
中山检验检疫局
东莞检验检疫局
肇庆检验检疫局
潮州检验检疫局
茂名检验检疫局
韶关检验检疫局
揭阳检验检疫局
汕尾检验检疫局
顺德检验检疫局
云浮检验检疫局
南沙检验检疫局
友情链接
广东易发网
电子检验检疫
信城通
广东人民政府
广州电子口岸
中认网
广州九城公司
榕基企业
欧盟食品接触
版权所有: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中心
建议使用IE4.0以上版本,分辨率1024x768,DPI正常尺寸96的显示器设置观看本网站,如遇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邮政编码:510623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中心 E-mail:
webmaster@gdciq.gov.cn
粤ICP备0907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