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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7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经认监委研究决定,指定6家认证机构、19家检测机构自2004年5月1日起,在指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装饰装修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检测工作,现予以公告。

       附件:1.承担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指定认证机构名录
                 2.承担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的指定检测机构名录

       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广东局路线图
强制性产品认证
免办证明审核
卫生注册登记

 

 

 

 

 

 

 

 


[网页更新日期 06年09月08日 星期五 14:28]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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