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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办证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自2002年7月份根据国家认监委要求,我处开展受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申办工作以来,始终以严把国门、服务企业为宗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执法原则,认真履行公务员义务与职责。一年多来,在我局各级机构及广大相关企业的支持下,免办审核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我处自受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申办工作以来,并无收取任何费用,但近来发现有个别机构利用免办证明进行虚假宣传,误导企业,甚至违规收取高额费用,给企业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负担。为进一步完善我局免办证明审核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欢迎社会各界尤其是办理免办申请的企业对我局各级机构的免办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向我局有关部门反映或投诉。 广东局认证监管处:020-38290500 电子邮箱:gdrzjgc@gdciq.gov.cn
认证监管处 200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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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更新日期 06年09月08日 星期五 1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