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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定进出口认证认可、注册登记和许可等制度的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程、办法,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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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对认可、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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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拟定国家局委托的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协议事项;参加国内外认证认可方面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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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与有关的境内外认证认可部门的业务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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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贯彻实施中国出口商品使用国外认证标志的出境验证管理规章,综合协调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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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负责贯彻实施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认证标志的规章、办法,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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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负责组织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商品的管理办法,负责组织考核、评审和复查工作,负责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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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负责拟定食品及动植物产品生产单位检疫、卫生注册登记的管理办法和注册登记计划,负责组织卫生注册考核、评审和复查工作;综合协调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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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负责出口食品、动植物产品、陶瓷等工业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对外注册的审定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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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负责对许可制度、注册单位违规案件和违规单位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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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负责贯彻实施检验检疫系统内实验室的规划,执行系统内外检测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负责检验检疫实验室的注册推荐工作;负责检测实验室的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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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负责中外合资、合作和国内社会检验检疫、鉴定机构的资格审核、认可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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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资格审核、注册考核工作,办理综合协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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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涉外资产评估机构的资格审核、认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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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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